一、竞赛办法:
1、执行《2011年象棋竞赛规则.简明规则》。
2、采用电脑积分编排
3、参赛棋手的序号抽签决定,首轮配对为1─2、3─4、5─6、7─8……。
4、同单位棋手除首轮外,其余轮次均不回避。
5、用时:每方基本用时20分钟,每走一步加5秒。
二、比赛时间
1月2日上午8:30开始进行第1-3轮
下午2:00开赛第4-7轮
开赛迟到15分钟按弃权处理。
三、细则
1、采用40回合“自然限着”,提出方的将、杀、捉等最多只计8着。
2、行棋中违反行棋规定记一次犯规,如马走“田”等,将军不应将或主动送将帅直接判负。
3、凡走棋后出现棋子走在两个点之间且无法辨认位置,应立即摆正;如摆正前已按钟,由对方指定其中一个点作为落点。
4、比赛中如发生一方碰乱棋子后按钟或按钟后碰乱棋子的情况,当对方用时不足2分钟时,判碰乱方负;对方用时在2分钟以上(含2分钟),为其增加5分钟用时。碰乱标准为:两个棋子离开交叉点或一个碰到棋盘外。
5、棋手在赛场吸烟、手机响均记犯规一次。
6、棋手用电脑、手机等手段作弊,取消比赛资格。
四、赛场纪律
关闭手机,禁止吸烟,严禁喧哗,公平竞赛,文明礼让,服从裁判;有序观棋,结束赛事,主动退场。
五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长治市象棋协会
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日